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私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耀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私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私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第二次)
委托代理编号:HNYY-CG-2021-024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采购标段预算:年承销费率不超过0.12%(承销费=发行额度*年限*年承销费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 品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承销费 | 年承销费率 |
1 |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私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第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承销费=发行额度*年限*年承销费率 | 不超过 0.12% |
1、采购项目需要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参考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参考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6月-2021年8月。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公司债券承销资格及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承销商,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本次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29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到湖南耀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518号)报名获取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耀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518号);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 2021年 9 月 23 日 17:00 时至 2021年 9 月 27 日 17:00 时止(3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信息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731-88601188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1栋12楼
联系人:李好
采购人纪律监督: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 话:0731-851507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耀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5974279732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518号
联系人:宋女士